【産品名稱】:恒大萬年紅終身年金保險;
主險:恒大萬年紅終身年金保險和恒大傳家寶年金保險(萬能型);
附加險: 恒大尊享安康費用補償醫療保險;
【投保年齡】:0-70周歲;
【交費期間】:一次性交清、3、5、10年;
【保險期間】:主險保終身,附加險保1年;
【保險責任】:
在萬年紅合同保險期間内,本公司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一、年金
自第10個保單周年日起,若被保險人于每個保單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我們将于該保單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付一次年金。本合同約定的給付比例如下:
1、若被保險人未滿60周歲,則約定的給付比例為30%;
2、若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則約定的給付比例為60%。
二、特别年金
自第5個保單周年日起至第9個保單周年日止,若被保險人于每個保單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我們将于該保單周年日按總保費的6%給付一次特别年金。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總保費”按照本合同的年交保險費與交費期間計算。趸交保險費的,“總保費”按照本合同的趸交保險費計算。
三、身故/全殘保險金
如果被保險人身故/全殘,本公司将按被保險人身故/全殘時本合同的現金價值與已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的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身故保險金與全殘保險金,我們僅給付其中一項。
四、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險費
1、若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費期内因意外傷害導緻身故/全殘,且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的,我們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身故/全殘之日起的各期保險費,同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1)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全殘時未滿60周歲。
2、上述豁免的保險費不包含以下款項:
(1)投保人身故/全殘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險費和利息;
(2)續期保險費交費寬限期内的應交未交保險費;
(3)保險單載明的其他保險合同的保險費。
在傳家寶合同保險期間内,本公司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一、身故保險金
如果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二者的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給付後個人賬戶價值即為零,本合同終止:
1、已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累計部分領取金額-累計年金給付金額;
2、個人賬戶價值。
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因被保險人身故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約定也不得超過前述限額。
二、年金
自本合同第5個保單年度起,若被保險人在保單周年日零時仍生存,年金受益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請領取年金。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請後的首個保單周年日起,如果被保險人在每個保單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照當時個人賬戶價值的10%向年金受益人給付年金,每個保單年度領取的年金不得超過所交保險費的20%,個人賬戶價值按已給付的年金金額等額減少。
本公司每年按照約定向年金受益人給付年金後,個人賬戶價值餘額不得低于500元。如果個人賬戶價值低于500元,本公司将不再向年金受益人給付當期年金。一旦年金給付中斷,未來的年金給付需年金受益人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