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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罰一個!代理人返傭被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再次提醒:這個紅線千萬不要碰!

2021-08-13  作者:管理員

這兩天,保險行業被這則消息刷屏了:一位保險代理人因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就是業内俗稱的返傭,被銀保監禁止終身進入保險行業。


7月12日,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公示了這麼一條行政處罰:


某某保險公司山西分公司的曹某,在銷售保險過程中存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欺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隐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授權,拟對曹某作出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的行政處罰。


根據過往曆史因返傭和欺騙投保人遭處罰,一般禁入行業都是二到五年時間,此次被終身禁入保險行業應該是行業首例了。


返傭看似一項普通的違規,卻透露出行業内早已被默認的“潛規則”。“終身被禁入保險行業”的頂格處罰,體現了監管對于整治營銷中不規範行為的決心。


保險業内,返傭可以說是公開的秘密。用現在時髦的話來說,返傭是保險行業的内卷,說的直白點,就是惡性競争,擾亂市場秩序。所以說,返傭也是保險業的緻命毒瘤,到了必須根治的時候了。


其實“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欺騙投保人與被保險人”、“隐瞞保險合同中重要信息”,等違規現象近幾年監管都在重點治理。


2019年中國銀保監會官方網站上公示了這樣一個處罰:


2016年至2017年,投保人在購買兩款保險産品時,王某某向投保人贈送黃金和金币,給予了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給予王某某禁止進入保險業1年的處罰,因為王某某還有别的違規現象,所以執行逐出保險業兩年的重罰。



而在去年,中國銀保監會官方網站上還公示了幾起關于返傭行為的處罰:

某華人壽代理人姜某存在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被處以警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某安人壽業務員因在投保過程中給客戶送鍋被罰1000元;


某華人壽業務員因在投保過程中給客戶送淨水器被罰1000元。


目前國内保險公司170家左右,各家都有不同的戰略和側重點,所以市場上的産品還是很多的,同樣一款保障責任相似的産品,價格相差30%是非常常見的現象。


大量的返傭現象,讓人們在買保險時,忽視了自身保障需求與産品功能,一味地陷入了返利多少的對比。


所以如果我們自作聰明的認為各家保險公司産品都差不多,為了能返還一點傭金,選擇并不專業的代理人倉促下手。那麼極有可能就會被返還的傭金所蒙蔽,做了非常不理性的購買決策。


更為嚴重的是,返傭本身是一種違法行為。


我國現行《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彙豐銀行前雇員陳某某,于 2012 年轉介一客戶給保險經紀李某某,事後陳向李索要了50萬港元作為報酬。


2016年,事件遭揭發,陳某某被裁定收受利益罪,于不久前經法庭宣判,獲刑18個月,并退還非法所得50萬港币,該保險經紀亦因詐騙罪成被判入獄8個月。


上圖為保險經紀李某某,獲刑8個月


上圖為陳某某,獲刑18個月,并退還全部返傭


保險不是一錘子買賣,成交隻是開始,後續是長達幾十年的保單服務,如果你的業務員跟你簽單之時就是違法的,你又拿什麼保障自己未來幾十年的利益呢?


羅振宇跨年度演講《時間的朋友》中曾經舉了一個自己的例子,2019年他買了一份保險,就在他要簽名的時候,對面的客戶經理給他開了個玩笑:羅老師,想好再簽字哦,一旦簽了字,就由我來給你服務20年咯。


羅振宇感慨保險銷售,即屬于銷售,又屬于服務。并不是說簽單成功,保費收上來就完事了。簽單一下子,服務一輩子,後續的服務才是關鍵。


傭金是保險代理人生活的基礎。他會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并且會随着能力提升服務質量也會提升,做服務本來就是要回報的。


你去醫院看病,你會要求醫生給你的醫療費折扣嗎?你去銀行存1000元會讓工作人員給你返500元嗎?你要打官司去咨詢律師問題,那可是論小時計費的,而到了保險行業,你卻要求免費還要優質服務,你覺得可能嗎?


下邊這段視頻是電視劇《邊紅旗的故事》中邊紅旗和美女同事拒絕了一個客戶索要返傭的精彩對話。


戳視頻↓↓↓


這樣的場景對于保險業務員來說是不是很熟悉,保險銷售人員為提升業績,有時就會向客戶開出返傭條件,也有客戶主動索取返傭的,不管哪種情況,這都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返傭看似短時間内,代理人和客戶都得了利益,從長遠看來,兩方都受損,帶來的是整個行業的危機。


上海有個王阿姨五年前想買大病和意外保險,要求保險代理人返還傭金給她。


盡管很多代理人給他苦口婆心的講述返還傭金是違反規定的,以及返還傭金對她的後續服務會有影響等等,但她始終聽不進去,認為保險不用什麼後續服務,堅持不返傭金就不簽單。


後來終于有個代理人同意返還傭金給她,她以為“占了大便宜“似得在那個保險代理人那簽了一張年繳保費10000元的保險。


5年後王阿姨查出患有食道癌,想找她的代理人協助辦理理賠,才知道那位給她傭金的代理人2年前就離職了。


你把人家賴以生存的傭金拿走了,不離職才怪,想想你在一個公司上班,老闆說:每個月發你的工資你得分我一半,你還會繼續幹下去嗎?


由于王阿姨搬了新居又換電話号碼,公司委派新的代理人和她聯系不上,她的保單長期沒人服務了。


本來王阿姨購買的是一款可以逐年遞增保額的保險,但簽單的時候并沒選擇遞增,所以保額并沒有增加,再加上沒有代理人的專業指導和服務,理賠大打折扣。


王阿姨也是追悔莫及後悔不應該貪圖小便宜吃了大虧,貪圖返傭小便宜,最後的輸家肯定是你!


專家指出:“以返傭作為條件來招攬客戶的代理人不能選擇,因為返傭是保險公司不允許的,隻是代理人與客戶之間的私下交易。提出返傭條件的代理人多是因為業績不好又急于求成,所以出此下策來對付考核。”


因為壽險保單通常是在10年以上甚至終身的有效期,保單的購買隻是第一步,代理人的服務将伴随保單“一生”,包括保單周年檢查,續保,理賠咨詢等等一系列服務。


所以消費者在選擇代理人時千萬不要貪圖返傭的小便宜,因為小便宜的代價可能是吃大虧。


寫在最後,為了我的職業生涯,為了我能長期為您服務,請勿跟我要返傭!


文章來源:保險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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